1、科技惠民计划管理办法(试行)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《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(2006-2020年)》,加快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,发挥科技进步在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,科技部和财政部组织实施科技惠民计划(以下简称惠民计划)。为实现惠民计划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,特制定本办法。
2、科技惠民计划管理办法(试行)旨在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,以科技进步改善民生,促进社会发展。该计划由科技部和财政部联合实施,遵循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原则。第二条,计划着重于基层,利用科技和机制创新,推动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成果广泛应用。
3、科技惠民计划管理办法(试行)第三章详细规定了项目的组织实施流程。首先,第十一条规定,项目优先支持人口健康、生态环境和公共安全等领域。例如,优先支持体育康复器材、医疗器械、生态治理、新能源利用等技术的转化应用。科技部与相关部门会共同筛选科技成果目录指南,公开发布并定期更新。
4、科技惠民计划的管理职责主要由科技部负责,它在总体协调上发挥关键作用。科技部与财政部紧密合作,共同研究制定惠民计划及其经费管理办法,负责计划的实施、监督、绩效评估,以及科技成果目录指南的编制、项目实施方案的咨询论证、立项批复和成果管理等工作。
5、--优先资助人民群众最关心、最直接、最现实的科技需求,如人口健康、生态环境、公共安全、防灾减灾、公共服务等领域。--面向基层,分类实施;--政府引导,多元投入;--资源协同,规范管理;--公开透明,社会监督。
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科学技术成果(以下简称科技成果)推广工作,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,推动科技成果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,根据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,结合本省实际,制定本条例。
第一条 为了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,提高公民的科学文化素质,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》和其他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结合本省实际,制定本条例。
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本省科学技术进步,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,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》和其他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结合本省实际,制定本条例。
网络与信息技术培训:包括网络安全、数据挖掘、信息系统开发和维护等相关课程和技能培训。 软件研发与定制:提供根据客户需求进行软件研发与定制开发的业务,为基层单位和个人提供多种应用型软件的定制服务。 信息化规划指导:为基层单位提供信息化发展规划方案,助力其制定信息化发展战略和实施方案。
教育技术支持:在农村地区,教育资源可能相对匮乏,你可以帮助学校引进和使用教育技术,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。 社区服务:你可以参与社区服务项目,利用计算机技术改善社区居民的生活和服务。 数据分析和决策支持:在基层地区,数据的收集和分析也是非常重要的。
软件类 :系统分析师、计算机程序设计员、软件测试师、软件项目管理师、系统架构设计师。硬件类:计算机维修。网络类:网络工程师、网络系统设计师、网络综合布线员、网络建设工程师。
考核称职(合格)的“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”、“三支一扶计划”、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”、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”人员,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、服务期满、考核称职(合格)的安徽籍“服务基层项目”人员。